索 引 号:000553887/2016-11634主题分类:财政发布机构:供销社
发文日期:2016-10-17文  号:主 题 词:
名  称:关于批复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(本级)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及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
关于批复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(本级)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及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

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(本级):

本级人大常委会已经审查和批准了2015年度财政决算草案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,现批复你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。

一、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136.52万元,本年收入0万元,本年支出0万元,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。

二、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136.52万元,本年收136.52万元,本年支出0万元,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。

三、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,本年收入0万元,本年支出0万元,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。

 四、你部门应当自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,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。

五、你部门应当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、《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》(冀财预〔2016〕61号)等有关规定,自批复决算之日起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,积极组织相关决算公开工作,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,并及时反馈公开情况。

 

附件:1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(本级)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
          2、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及决算报表说明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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